Google在部落格貼文指稱,微軟試圖藉此轉移外界對駭客事件的關注。駭客可能利用微軟軟體上的弱點,在微軟Exchange電郵伺服器上展開破壞性攻擊。
澳洲和歐洲等地要求各家數位平台協商為新聞內容付費,引發有關各方激烈口水戰。
Google和臉書(Facebook)都抗拒強制付費,微軟則採取較為合作的立場。
微軟也遊說其他國家跟隨澳洲的做法,要求數位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給媒體機構。
法新社先前報導,澳洲政府之所以盯上Google和臉書,因為澳洲市場競爭監管單位發現,花在網路廣告的費用,每100美元有53美元被Google賺走,有28美元被臉書賺走,其餘由其他網路平台瓜分。因此為了讓競爭環境更公平,澳洲當局決定立法要求這些網路平台大咖付費。
美國微軟公司因旗下搜尋引擎Bing可能受惠於澳洲立法而擴大市占,因此支持這項立法。
微軟總裁史密斯(Brad Smith)今天表示,現今新聞內容是科技生態系統的一環,身在此一生態中的所有人都有機會也有責任來協助新聞業茁壯。(譯者:紀錦玲/核稿:盧映孜)11003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