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採訪基本準則|中央社編採手冊

中央社

不主動報導、挖掘八卦新聞,若當事人或家屬自行召開記者會或發布新聞稿,可以處理,但注意避免成為名人或爆料者利用的宣傳工具;內容涉及他人名譽時,務必平衡報導,讓被指涉的人有說明澄清的機會。

一、記者會或重要會議的預告新聞,不要只純作預告,被動等待明天記者會說明,應設法在記者會或會議的前一天先打聽可能涉及的內容,搶先預發重要新聞。

二、對政府改組或機關團體重要人事變動,在正式公布前,除當事人、主管單位、權威人士具名或不具名透露,否則不作預測報導。報導人事異動時請勿使用據了解、據透露等用詞,新聞內容應包含當事人年齡、學經歷等基本背景。

三、報導政府政策與法令時,應舉例說明其目的、意義及對大眾的影響,不要只是原文照抄。法令條文性質新聞,屬解釋性新聞,除報導條文原文外,應言簡意賅說明,讓讀者了解條文重點精神。重大法案或政策請製作圖表,內容務求簡明扼要,一目了然。

四、小心求證:外來稿件、其他媒體和網站的新聞,只能作為新聞線索,應進一步採訪、證實或補充,作正確、完整的報導;運用各機關團體的來稿或研究單位出版的專刊、通訊內容撰發新聞前,應向原作者以及有關人士和團體求證,並確認內容的正確性,以免因原作者的錯誤或在印刷過程中發生錯誤,又誤引於新聞中。

五、對於傳真或 e-mail 來稿,應核對聯絡人電話,證明稿件來源,並與來稿單位或新聞聯絡人聯繫,確認稿件來源真實性,以防有心人士假冒某單位發稿,而捲入糾紛。社群媒體流傳的訊息務必求證,確認真實性後再發稿。

六、不主動報導、挖掘八卦新聞,若當事人或家屬自行召開記者會或發布新聞稿,可以處理,但注意避免成為名人或爆料者利用的宣傳工具;內容涉及他人名譽時,務必平衡報導,讓被指涉的人有說明澄清的機會。

七、報導經濟趨勢、人口消長、移民、投資金額、外貿變化、觀光客統計等新聞,應以數字佐證說明,數字力求正確,且優先採用官方統計。同一則報導引用的數字,小數點後取幾位應盡量一致,不要隨意四捨五入。

八、注意「百分點」與「百分比」的差異。即使是政府部會發布的新聞稿也常常弄錯,誤把百分點寫成百分比,採訪時應仔細分辨,有疑慮就應追問;若判斷新聞稿有明顯錯誤,就有責任改正。

兩種表述方式

今年第一季經濟成長率為 3%,預估第二季較第一季增加 25%。→即第二季為 3%x(1+0.25)=3.75%

今年第一季經濟成長率為 3%,預估第二季較第一季增加 0.25 個百分點。→即第二季為 3%+0.25%=3.25%

九、報導中首次提及金額時,必須註明幣別(例如新台幣/美元/人民幣/日圓等),若同一則報導內有兩種貨幣不斷交錯出現,每一次出現時應分別註明,以免混淆。報導中提及的數據,應確認前後有無不一致,並應核算總和、比率、倍數是否正確。即使是官方統計,也可能有輸入錯誤或誤植,若有疑慮,務必查證。以上幣別使用慣例為:XXX 美元、XXX 日圓、新台幣 XXX 元、人民幣 XXX 元。

十、宗教活動的新聞宜考慮是否有益世道、有助提升性靈,或具有正面鼓勵的意義。避免助長迷信,有關神蹟異能,宜加小心處理,不要人云亦云。應避免艱澀或長篇大論的教義。